梁山县韩垓镇马店村拆迁以后社区规划在哪里
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
地块一:位于水泊西路西侧,总面积1.6926公顷,涉及梁山街道凤山村委会。其中:梁山街道凤山村委会1.692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6926公顷(城镇居民点1.6926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商住用地。
地块二:位于公明大道北侧,总面积3.5649公顷,涉及杨营镇孙庄村委会。其中:杨营镇孙庄村委会3.564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3.5649公顷(农村居民点3.5649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共管理用地。
地块三:位于220国道以南,总面积1.4905公顷,涉及拳铺镇拳南村委会。其中:拳铺镇拳南村委会1.490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4905公顷(城镇居民点1.4905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山东省最新规划区方案
1、1,菏泽市牡丹区,鄄城县,单县,曹县,定陶县,巨野县,东明县,成武县,临沂市苍山县,郯城县,临沭县,济宁市微山县,金乡县,鱼台县,枣庄市市中区,峄城区,薛城区,台儿庄区,划入新成立的淮海省(省会徐州)。
2、2,青岛,威海,聊城区划范围不变,编制方面,撤销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县级市建制,整建制改设为青岛市即墨区,青岛市郊州区,青岛市琅玡区。撤销聊城市高唐县建制,整建制改设为县级高唐市,由山东省直辖,聊城市代管。
3、3,撤销泰安市建制,泰山区,岱岳区,加上济南市长清区万德镇,武家庄乡合并组成济南市泰山区。肥城市改为济南市代管。岱岳区牟汶河东南部分分出,设立化马湾区,划入新成立的汶源市。撤销章丘市县级市建制,撤销济阳县建制,组成济南市明水区,济南市闻韶台区。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柳埠镇,西营镇合并组建济南市仲宫区。新泰市改为由莱芜市代管,新的莱芜市更名为汶源市。东平县整建制划入济宁市管辖,宁阳县整建制划入新成立的地级曲阜市管辖。
4、4,撤销枣庄市山亭区建制,所辖全部乡镇并入滕州市。
5、5,曲阜市,兖州市,邹城市,滕州市,泗水县,宁阳县合并组成新的地级市曲阜市,原县级曲阜市整建制改设为曲阜市鲁城区。兖州市改设为曲阜市兖州区。
6、6,济宁市剩余地区,东平县,郓城县组成新的地级济宁市。
7、7,德州市齐河县整建制划入济南市,改设为济南市晏城区。撤销德州市陵县建制,改设为德州市陵城区。撤销德州市庆云县建制,所辖乡镇划入乐陵市。
8、8,撤销滨州市建制,邹平县划入济南市,改设为县级邹平市,济南市代管。博兴县划入淄博市。其余县市区并入东营市,新的东营市改名为渤海市。滨州市滨城区整建制改为渤海市滨城区。淄博市沂源县划归汶源市管辖。
9、9,撤销桓台县,广饶县建制,改为县级桓台市,广饶市。
10、10,龙口市,莱州市,招远市组成新的地级龙口市,原县级龙口市整建制改设为龙口市黄州区和龙港区。蓬莱市撤销县级市编制,改设为烟台市蓬莱区。
11、11,临沂市莒南县划归日照市管辖。
12、12,淄博市沂源县划归新成立的汶源市。
13、13,青州市设为地级市,原县级青州市改设为青州市益都区,寿光市,临淄区,临朐县,广饶市划入新的青州市
14、1,济南市:历下区齐州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仲宫区泰山区晏城区明水区闻韶台区肥城市邹平市平阴县商河县
15、2,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胶州区即墨区琅玡区平度市莱西市
16、3,淄博市: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市高青县博兴县
17、4,渤海市: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区滨城区利津县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沾化县
18、5,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蓬莱区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
19、6,潍坊市: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奎文区诸城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昌乐县
20、7,威海市:环翠区文登市荣成市乳山市
21、8,济宁市:运河区任城区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东平县郓城县
22、9,曲阜市:鲁城区兖州区邹城市滕州市泗水县宁阳县
23、10,日照市:东港区岚山区五莲县莒县莒南县
24、11,汶源市:莱芜区化马湾区新泰市沂源县
25、12,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沂南县沂水县费县平邑县蒙阴县
26、13,德州市:德城区陵城区乐陵市禹城市宁津县临邑县平原县夏津县武城县
27、14,聊城市:东昌府区临清市高唐市阳谷县莘县茌平县东阿县冠县
28、15,青州市:益都区临淄区广饶市寿光市临朐县
29、16,龙口市:黄州区龙港区招远市莱州
梁山县拆迁有哪里
1、地块1位置范围:本宗地位于梁山县水泊街道后集村土地,东至东外环,西至建设一路,北至青年路,南至公明大道。
2、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梁山县水泊街道后集村、茶庄村、付庙村、馍台村。用途:住宅用地
3、地块2位置范围:本宗地位于梁山县水泊街道后集村、梁山街道任庄村土地,东至东外环,西至水泊大街,南至青年路,北至工人路。
4、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梁山县水泊街道后集村、梁山街道任庄村。用途:住宅用地
5、地块3位置范围:本宗地位于梁山县水泊街道凤山村土地,东至水泊西路,西至凤园路,南至文化路,北至人民中路。
6、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梁山县水泊街道凤山村。用途:住宅用地
7、地块4位置范围:本宗地位于梁山县赵_堆乡西潭村、中潭村土地,蒙馆路北侧,东邻中潭村,南、北均邻西潭村、中潭村,西邻西潭村。
8、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梁山县赵_堆乡西潭村、中潭村。用途:工业用地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
10、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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