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2023年新能源车免征车辆购置税:single

  发布时间:2025-04-07 06:57:45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爱卡汽车行业资讯 原创]日前,爱卡汽车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为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汽车消费,将对购置日期 。

  [爱卡汽车 行业资讯 原创]

  日前,部门爱卡汽车了解到,年新能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车免税务总局、征车置税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辆购公告,为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部门促进汽车消费,年新能源将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车免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征车置税开具日期为准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辆购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年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车免,列入《目录》的征车置税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辆购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三部门: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以下为公告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原文: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三、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精彩内容回顾:

减税超230亿 车购税减征政策实施三个月

重磅!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延至明年底

工信部研究免征新能源车购置税延期问题

  • Tag:

相关文章

最新评论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