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焦点 快讯】 汽车产品缺陷是专题召指由于设计、制造、情况汽车标识等原因导致的下可陷需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判断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存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专题召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汽车不合理的危险。  在判断汽车产品是下可陷需否存在缺陷时,一般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是判断否是质量问题,即是存缺否是因为产品设计、制造或标识等原因导致的专题召,不是情况汽车使用或维护保养不当造成的; 2)问题是否影响人身或财产安全,如是下可陷需否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或财产损失,或者是判断否不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或者在特定情况下存在不合理的存缺危险; 3)问题是否普遍存在,比如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中都存在; 通过对国内外上万条汽车召回案例的分析研究发现,汽车的缺陷形式多种多样,但比较常见的缺陷形式有: 1)转向、制动系统零部件突然失效,如助力泵或管路渗漏、ABS泵卡滞等,导致汽车部分或完全失去转向或制动能力; 2)燃油系统零部件失效,如燃油管路、燃油箱等连接不良或发生破裂,或者在碰撞事故中容易破损,可能导致燃油渗漏和汽车起火; 3)发动机零部件失效,如燃油泵突然停止工作、加速踏板或节气门突然卡住,可能导致汽车突然熄火或加速; 4)车轮开裂,轮胎裂纹或鼓包,可能导致爆胎或车辆失控; 5)发动机冷却风扇叶片突然断裂,可能导致维护人员受伤; 6)风挡雨刮器装置失效或电机过热,导致驾驶员视线不好或汽车起火; 7)座椅或靠背在正常使用中突然失效,导致乘员可能受伤; 8)汽车上的关键零部件开裂、脱开或脱落,可能导致油液渗漏、汽车失控,或者可能导致车内或车外人员受伤; 9)汽车电器或电路出现短路或断路,可能导致汽车过热、起火或照明不好; 10)随车附带的举升器突然坍塌,可能导致操纵人员受伤; 11)气囊在应当膨开的情况下不膨开,或者在不该膨开的情况下膨开; 12)车身结构件腐蚀,导致车身强度受到影响,影响碰撞安全性。 借鉴国外召回管理经验,以下问题通常不视为缺陷,可以不用召回的方式进行处置: 1)空调系统制冷不好或音响系统工作不良,但不会致使电路过热、发动机熄火等安全隐患; 2)车身非结构件或车身覆盖件的锈蚀; 3)油漆或装饰件的瑕疵或褪色问题; 4)机油或燃油消耗过大的问题; 5)一般的噪音、震动或抖动问题,如气门响声大、发动机噪音大等; 6)汽车零部件的正常磨损问题,或者需要定期维护保养的问题,包括减震器、蓄电池、制动摩擦衬块以及排放控制系统部件等需要定期更换的零部件因寿命到期而出现的问题。 |